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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二号(蔗洲)安置房1-6楼店面招租

  受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委托,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对建平二号(蔗洲)安置房店面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平二号(蔗洲)安置房店面位于闽侯县上街镇建平村,出租1号楼-6号楼店面共92间店面,面积共计4069.25平方米。其中1#-3#楼46间,总面积2160.32平方米。(注:1#楼的101、102,3#楼的345、346,共计4间店面,合计211.76平方米,中标后具体移交时间由上街镇人民政府另行通知,但中标人从免租期届满后,能够收取到中标价上浮15%的租金)。4#-6#楼共46间,总面积1908.93平方米。(注:4#楼02号面积为:51.66平方米,中标后需按中标金额出租给原租户)。(具体情况以现场实勘为准),出租运营期5年,给予1个月免租装修期,租金每年按3%递增,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二、标的经营范围受让方应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相关环保要求。不得从事明火餐饮及其他国家及地方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业,具体以委托方确认为准。

  (1)为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具有正常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或以上);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银行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征信报告;

  (4)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竞价方提供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日历天内出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资信(存款)证明;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会议纪要要求:4#楼02号面积为:51.66平方米,中标后按中标金额出租给原租户的承诺说明;

  (7)1#楼的101、102,3#楼的345、346,共计4间店面,合计211.76平方米,同意中标后具体移交时间由上街镇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1)竞价方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价方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竞价方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竞价方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价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银行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违法等不良记录,竞价方提供法人的银行征信报告;

  (4)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竞价方提供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日历天内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资信(存款)证明;

  (5)竞价方为企业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年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企业未满五年可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并且财务未处于亏损状态。

  (6)近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会议纪要要求:4#楼02号面积为:51.66平方米,中标后按中标金额出租给原租户的承诺说明。

  (8)1#楼的101、102,3#楼的345、346,共计4间店面,合计211.76平方米,同意中标后具体移交时间由上街镇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1#-3#楼竞价保证金:148万元

  4#-6#楼竞价保证金:136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17时止。

  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需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竞价资格书面申请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17时止。

  1、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承租方。

  2、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蕞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租方即被确定为承租方。

  3、其它事项详见中心网站公示及竞价文件。

  中心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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