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代半导体数字产业园项目(一期)—1标准厂房~4标准厂房、门卫A、门卫B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由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第三代半导体数字产业园项目(一期)—1#标准厂房~4#标准厂房、门卫A、门卫B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数据及审批数据,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一、1#标准厂房:4.500标高平面层中,1-2轴交A-B轴及10-11轴交B-C处其中一部电梯门取消改为实墙;屋顶平面图中,C-D轴交1-2轴及C-D轴交10-11轴位置处,各增加一处反梁。
二、2#标准厂房:4.500标高平面层中,1-2轴交B-C轴处及11-12轴交A-B处其中一部电梯门取消变更为实墙;屋顶平面图中,C-D轴交1-2轴及C-D轴交11-12轴位置处,各增加一处反梁。
三、3#标准厂房:4.500标高平面层中,1-2轴交A-B轴及11-12轴交B-C处其中一部电梯门取消改为实墙;屋顶平面图中,C-D轴交1-2轴及C-D轴交11-12轴位置处,各增加一处反梁。
四、4#标准厂房:4.500标高平面层中,1-2轴交B-C轴及10-11轴交A-B轴位置处处其中一部电梯门取消变更为实墙;屋顶平面图中,C-D轴交1-2轴及C-D轴交10-11轴位置处,各增加一处反梁。
五、1#、2#、3#、4#标准厂房:屋面层平面图中,取消所有光导管。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2年7月2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0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蕞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3、关于第三代半导体数字产业园项目一期取消屋顶光导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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