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福州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的公示
福州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因项目后期发展需要,申请对福州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变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并根据2022年2月26日高新区专题会议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174148.02㎡;总建筑面积226756.29㎡;计容建筑面积392997.31㎡;建筑占地面积95208.19㎡;建筑密度54.67%,容积率2.26,绿地率15.02%;机动车停车位28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90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174148.02㎡;总建筑面积219724.49㎡;计容建筑面积383924.31㎡;建筑占地面积91896.59㎡;建筑密度52.77%,容积率2.20,绿地率15.02%;机动车停车位27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90辆。
二、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内容:
1.A-4仓库平面减少一个柱跨(约12米),减少部分调整为绿地;
2.取消A-5仓库,调整为绿地;
3.场地西北侧增设园区工作人员车行出入口;
4.优化场地绿地布置,绿地率保持不变。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2年3月22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公示期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30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蕞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蕞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福州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项目调整前后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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