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仓山奥体旁的这块地将建社会租赁住房!
原标题:公示!仓山奥体旁的这块地将建社会租赁住房!
11月30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关于(仓山区东岭路南侧地块控规优化方案)的公示。公示显示,仓山区东岭路南侧地块位于位于福湾路与东岭路交叉口东南角,为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完善福州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住房困难市民居住难题,提升福州城市宜居宜业和人文关怀水平,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相关要求,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优化为二类居住用地(社会租赁房)。
据悉,作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首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福州去年还初步制定了首批试点5处地块,将在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住房需求强烈的区域,统筹兼顾、循序渐进,适当集中建设,分批开展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占地面积总计109亩,预计将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
▲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洪塘路与园亭路交叉以西,面积约12.94亩。
▲仓山区建新镇联建村,兴顺物流以西,面积约23.82亩。
▲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三环路以北,苏闽物流以南,面积约22亩。
▲晋安区新店镇战峰村地块,土地面积约20.3亩。
▲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地块,土地面积约30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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